新员工试用期内怀孕

新员工入职第一个月刚结束,开始请病假。这假期休完再加上国庆节,再见到她应该是半个月以后的事情了。

病假单是由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 开具的,病情及诊断的结论是 妊娠状态,休壹周,孕妇休假结束后接着就是国庆七天假。

新员工试用期内怀孕如何处理

业务部门找到人事部门第一件事就是说要新招聘新人,那这位怀孕的同事如何处理,怀孕并不代表不能继续工作吧?及时再招聘,也很可能招聘来的人再怀孕,所以核心的问题在于怀孕的同事如何处理?

业务部门反馈,说等国庆后,人回公司上班了,再问下这名新员工自己是怎么想的?业务部门负责人认为很大程度她不会继续要孩子…因为这名怀孕的新员工2022年07月才毕业,应届生加入公司,且还未结婚。

国庆假期后,孕妇继续请假两周

果然不出所料,2022年10月08日(周六)国庆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,试用期的孕妇继续一个请假单发给公司,继续两周假期。同时孕期女员工找人事沟通试用期,诉求是要求延长试用期…

显然在法律法规的要求下,公司是不会给孕期女员工延长试用期的。对于我来说,最多只能将她试用期第二个月的考核时间从延迟一周到11月01日,此时的孕期女员工已经有些情绪了,认为病假结束后,剩下的一周,无法完成第二个月的业绩指标。顺便问了下她,试用期第三月结束时,又是否能赶上进度呢?结果被告知,肯定不行…

试用期怀孕,赶紧解除劳动合同

对于岗位编制,公司是有限的,那就真没什么人情可讲了…即使孕期女员工坚持到试用期结束,也无法达到录用标准,结束试用期怀孕女员工还是会被解除劳动合同。


员工对公司隐瞒的事情太多

为什么说太多呢,常见的比如离职,10个离职人员里有9个离职理由都是假的,还经常出现的理由就在请假的过程当中。所以即使这位试用期的新员工说我不要孩子,要继续工作;又或者,说能坚持继续上班,到产假前还有半年多时间,能好好干…等等,都可能是假话。

真假不重要,实际行动最真实

对人力资源来说,离职也好,请假也好,努力也好,真的不重要。因为上过的当,信过的人实太多。不管怎么说,身体最诚实,那么人事看的就是实际行动了。

最终给业务部门负责人下了硬指标,试用期考核不能因为病假一周而降低试用期第二个月的业绩指标。那么就会有二周、三周,且试用期第三个月的业务指标至少是第二个月的1.5倍。

确实有些不够人性化

病假的一周,加上国庆节假期的一周,这名新员工试用期的第二个月就过去一半了。现在再继续两周的病假。虽然试用期第二个月的指标本就是减去了国庆节假期时间而制定的,也就是说,试用期第二个月全在病假中,还怀着孕… 让她赶上进度有点难。但对于人力和公司来说,是没有办法的办法,因为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都无法解除劳动合同。

剩下的就是利用试用期及录用条件

虽然试用期公司无法辞退孕妇,但入职刚刚一个月就因怀孕而请病假,按发现怀孕开始到生产和哺乳期结束,超过24个月的时间,就搭进去了…所以只能按照录用条件进行考核,若能与正常员工一样完成对应的指标公司确实无理由或动手脚,在新员工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。

但若无法完成录用条件所明确的相关指标,怀孕也一样合法解除劳动关系。

湖北省妇幼保健院病假单 (敏感信息隐藏)
湖北省妇幼保健院病假单

2013年开始负责人力资源工作开始,任期内招聘入职到怀孕的,这是第一例… 当然这位新同事很有可能在入职前就怀孕了。近10年的时间在招聘过程中就已经关注生育和杜绝了,不管是上市企业还是几百人的小公司,所负责的多是创业型团队,也基本不太可能产生孕妇。

这家女性员工占比85%的企业,平均年龄27岁,年入职人数超400人,孕妇最终还是破零…

本想着能不能留,看这名试用期就怀孕的新员工自己的选择了…,但没两天,她自己果然提出离职了